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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选对保险,应对风险
2021-02-22
案情简介
张女士于2018年8月至10月期间作为投保人分别为本人及其丈夫、两个子女投保了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同时投保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19年12月,张女士感觉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腹部肿物,被确认为肺癌。2020年1月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理赔。经审核,张女士出险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公司予以正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万元,同时免除其丈夫及两个子女在公司投保的保险产品后续应缴各期保费共计35余万元。
案情分析
公司免除张女士后续应缴保费是由于张女士投保了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
通常投保人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当投保人发生事故后,家庭经济收入将面临困境,家庭其他成员所购买的保险将进一步加重家庭的经济负担。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建议选择购买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当风险来临时,可有效转嫁家庭经济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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