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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利安人寿2016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4月14日在黄山高尔夫酒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刘政焕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1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4,720,561,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利安人寿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20,561,2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利安人寿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20,561,2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利安人寿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20,561,2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利安人寿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20,561,2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安人寿2015-2017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720,561,20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会议听取了利安人寿2016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尽职报告、监事尽职报告、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各季度偿付能力情况报告、2017年度计划和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汇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