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人寿临时信息披露公告
编号:临2024年第4号
根据监管规定,公司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金罚决字〔2024〕52号)内容予以披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于2021年9月至12月,对公司相关业务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报告未如实反映业务情况、绩效薪酬制度不合规、核保管控不严、未能严格执行公司保全操作规定的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罚款33万元。
公司已迅速采取行动组织整改问责,并已完善相应内控机制,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