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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一季度关联交易

分类合并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现将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一季度关联交易分类合并信息披露如下:

一、 本季度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一)一般关联交易明细表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交易对象

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    金额

类型

交易概述

一季

1

孟光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高管

保险业务类

续期交费

60.000

2

上海安合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利益转移类

股东借款利息支付

1211.250 

3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

保险业务类

退保

1603.448

4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

保险业务类

退保

1747.053

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或控制保险公司5%以上股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保险业务类

支付手续费

784.729

合计

 

 

 

 

 

5406.480

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险公司进行的下列关联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一)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且交易后累计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

(二)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衍生品种;

(三)活期存款业务;

(四)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银行保险机构和其他法人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方情形的,该法人与银行保险机构进行的交易;

(五)交易的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六)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除以上5笔关联交易外,我公司本季度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一般关联交易。

(二)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交易对象

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    金额

类型

交易概述

一季

1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保险业务类

保险兼业代理手续费

430.332

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

保险业务类

保险兼业代理手续费

793.469

合计

 

 

 

 

 

1223.801

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统一交易协议的签订、续签、实质性变更,应按照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审查、报告和信息披露。统一交易协议下发生的关联交易无需逐笔进行审查、报告和披露,但应当在季度报告中说明执行情况。

除以上已签署的2份统一交易协议外,我公司本季度未签署其他统一交易协议。

二、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需披露的关联方投资余额为1.57亿元,与关联方全部投资余额占比未超过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的25%,且未超过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与关联方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余额为1.07亿元,未超过其他金融资产投资限额的30%。公司不涉及权益类、不动产类和境外投资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与江苏雨润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资余额为1.07亿元,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账面余额为0.5亿元,未超过公司2023年末净资产的30%,符合监管要求。

三、本年度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交易类型

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万元)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年度累计

备注

资金运用类

0.000

   

 

0.000

 

服务类

261.809

 

 

 

261.809

 

利益转移类

1211.250

     

1211.250

 

保险业务类和其他类型

6327.322

 

 

 

6327.322

 

合计

7800.381

   

 

7800.381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