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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江苏城镇化建设(三十七期)·江阴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5年2月5日,利安人寿投资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发行的“江苏城镇化建设(三十七期)·江阴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项目”),交易金额为1亿元,本次投资方式为受让江苏信托持有的本项目1亿份额信托单位的信托受益权。本项目发行人及信托受益权转让方江苏信托,是利安人寿股东之一,持有利安人寿4.8%的股份。该笔交易额占利安人寿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一以上并超过五百万元,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城镇化建设(三十七期)·江阴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融资人: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资金用途:补充融资人流动资金。

  4.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

  5.信托计划期限:60个月。

  6.增信措施:江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指定拟上市的土地上市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补充。

  7.还款来源:融资人未来各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8.预期年化收益率:8.5%。

  9.收益分配及还款方式:本项目自生效后每满一年时进行一次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终止时,进行信托财产清算,分配剩余全部的信托收益并返还信托财产。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江苏信托是利安人寿的股东之一,江苏信托出资1.2亿元,持有利安人寿1.2亿股股份,占其股份总数的4.8%。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信托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江苏省国信集团的主要成员企业之一,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6.8亿元,现为中国信托业协会理事单位。

  江苏信托坚持“发展、创新、高效、稳健”的经营理念,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特点,立足信托本业,探索业务创新,按照信托法规开展了基础设施信托、不动产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业务,致力于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委托人取得了较好的收益。截至2013年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1033亿元,净资产7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6亿元,利润总额12.2亿元。近年来,江苏信托在中国银监会组织的行业监管评级中名列最高等级;在江苏省财政厅对省内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考评中排名第一;公司被江苏省文明委评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该重大关联交易价格的基本定价策略为考虑市场上与本项目交易结构类似的公开市场金融工具的估值,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风险折价和溢价的调整。

  (二)定价依据

  本项目定价选择的基础估值工具为13澄港城,评级AA+(鹏元评级,2014年5月5日),与本项目为同一融资人。13澄港城发行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到期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剩余期限比本项目长11个月左右。13澄港城作为基础估值工具具有较好的参照性。13澄港城在2015年2月3日的中债估价收益率为5.8785%。经信用风险溢价、期限溢价、流动性风险溢价调整后,项目估值定价约为8%,本项目最终定价为8.5%,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项目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8.5%。

  (二)交易结算方式

  本项目的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本项目自生效后每满一年时进行一次信托收益分配。信托计划终止时,进行信托财产清算,分配剩余全部的信托收益并返还信托财产。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1.本项目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1)江苏信托同意转让方和受让方关于信托单位的转让申请。

  (2)利安人寿按时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3)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信托受益权转/受让登记申请书、信托受益权转/受让登记表及转让申明书已签订;

  2.本项目协议生效时间为2015年2月5日。

  3.本项目协议履行期限为2015年2月5日至2019年12月29日,期限约5年。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1.决策机构:该重大关联交易经利安人寿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决策时间:2015年1月16日

  3.决策结论: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江阴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江苏城镇化建设(三十七期)·江阴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金额不超过1亿元。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1.审议方式:本关联交易经董事会书面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2.审议过程:该重大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为除关联董事外的所有董事。主要意见为同意执行该重大关联交易。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