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人寿关于与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有关规定,现将利安人寿向全资子公司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金域”)提供借款和签订《借款合同》的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6年6月,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张敦勇,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业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房屋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宿;停车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批发、零售;建材、日用品、百货;国内广告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00MA3CBTNM9X。济南金域为利安人寿100%控股子公司,因此济南金域为利安人寿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20年10月31 日,利安人寿和济南金域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利安人寿向济南金域出借款项2.24亿元,借款利率参照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执行。
(二)关联交易类型
济南金域为利安人寿全资子公司,本次由利安人寿向济南金域提供出借款项2.24亿元,按照《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为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且属于重大关联交易范畴。
(三)交易标的情况
交易标的为利安人寿出借款项2.24亿元。
三、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本次借款合同借款利息为4.75%。
(二)交易结算方式
每半年由利安人寿出具《利息通知单》给济南金域,济南金域凭利息通知单计提和支付应付利息。
(三)协议生效条件
自利安人寿向济南金域发放借款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生效时间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五)协议履行期限
借款期限为五年,从利安人寿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展期。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济南金域为全资子公司。因此利息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计算,价格公允。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机构
本项目经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决策时间
2020年7月24日
(三)决策结论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
(四)审议方式与过程
1.审议方式:本项目经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现场审议表决通过。
2.审议过程:该重大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为所有董事。主要意见为同意执行该重大关联交易。
六、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利安人寿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利安人寿的独立董事,我认真审阅了《关于购置济南金域万科中心A号楼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拟投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现发表以下意见:
一、为收购济南万科中心A号楼项目,利安人寿需购置济南万科中心A号楼项目公司——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完成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交割和变更工商登记后,济南金域置业有限公司需向利安人寿申请2.24亿元股东借款置换其原股东关联方借款,该借款期限5年,借款利率参照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上述借款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其定价是公允的。
二、公司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执行了严格的内部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重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