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光临利安人寿网站

联系我们 | 收藏我们 | 使用帮助

关爱模式

 

 

利安人寿关于开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业务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利安人寿开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业务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05月12日,利安人寿办理存入南京银行定期存款,存款金额5,000万元,存款期限为定期三年,存款年利率3.35%,存款地点南京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本笔定期存款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银行”)是公司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交控”)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紫金投资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交易金额5,000万元,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母公司口径)的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事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期存款业务。

2、存款种类:定期存款。

3、存款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CNY50,000,000.00)。

4、存款期限:定期三年。

5、存款起息日:2023年05月12日。

6、存款到期日:2026年05月12日。

7、存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3.35%。

8、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9、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是我司股东江苏交控和紫金投资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为我司关联方。截至披露日,紫金投资集团持有南京银行股份1,320,468,962股,占南京银行总股本12.77%,江苏交控持有南京银行股份1,033,985,455股,占南京银行总股本9.99%。截至披露日,江苏交控持有利安人寿股份645,096,311股,占利安人寿总股本14.0870%,紫金投资集团持有利安人寿股份236,610,079股,占利安人寿总股本5.166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上市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43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于1996年2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亿元。根据南京银行官网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南京银行股本为人民币10,343,718,208元,每股面值1元。法定代表人:胡升荣;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2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249682756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南京银行定期存款,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交易对手,三年期存款年利率为3.35%,存款利率定价是公允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不涉及协议。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机构、时间、结论

1、决策机构:本次交易经利安人寿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决策时间:2023年04月20日。

3、决策结论: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开展南京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南京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累计存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

(二)审议方式和过程

1、审议方式:本次交易经利安人寿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现场审议表决通过。

2、审议过程: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审议表决的参与主体为有表决权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主要意见为同意执行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六、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利安人寿开展南京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存款金额5,000万元,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

截至披露日,利安人寿与南京银行的投资余额为0.00亿元。利安人寿2022年末净资产(母公司口径)约41.49亿元,其30%约12.44亿元。利安人寿与南京银行的投资余额未超过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的30%,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披露日,利安人寿对全部关联方的投资余额为4.4亿元。利安人寿2022年末总资产(母公司口径)约844.88亿元,其25%约211.22亿元,利安人寿2022年末净资产(母公司口径)约41.49亿元。利安人寿对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未超过公司2022年末总资产的25%,未超过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披露日,本年度利安人寿与南京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5,046.027万元。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8日


 

利安人寿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35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利安人寿的独立董事,我认真审阅了《关于申请开展南京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的议案》,现发表以下意见:

一、本次投资南京银行定期存款,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交易对手,三年期存款年利率为3.35%,存款利率定价是公允的,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二、上述重大关联交易已经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总裁办公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执行了严格的内部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保险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