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 投保时保险公司提示“非一至四类职业类别人员不得投保本保险。职业类别以《利安人寿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为准。”我如何了解我从事的职业是属于几类职业呢?《利安人寿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在哪儿可以查询?
投保时请如实提供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您可以根据被保险人实际从事的职业与我公司的《职业分类表》进行对照,查询对应的职业类别风险。《职业分类表》的相关内容请点击
利安人寿保险公司职业分类表进行查询,您也可以在投保时向销售人员咨询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等其他方式向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查询。
答: 1.什么是电子保单?
电子保单是指将传统纸质保险合同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予以体现,并通过国家认可的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认证中心认证的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2. 电子保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电子保单的组成
电子保单由合同文件和投保资料组成。合同文件包括封面、公司介绍、致客户书、保险单正本、现金价值表、保险条款、客户服务指南、维权渠道提示书、封底等;投保资料包含电子投保书。
4.我投保成功了,为什么没收到电子保单?
您在线投保时如果填写了电子邮箱,投保成功后,利安人寿会将电子保单发送到您投保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目前很多电子邮件服务商提供电子邮件过滤功能,防御电子邮件病毒及垃圾邮件等。此功能有可能会错误地过滤掉部份重要电子邮件。如果您在投保成功后2小时内仍未收到利安人寿发送的电子邮件,可参照以下建议:
•请检查“垃圾邮箱”中是否有从本网站发出的电子保单;
•请检查并确认您在填写投保信息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是正确的;
•在利安人寿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注册后下载电子保单。
5.电子保单的生效日期
保险合同自利安人寿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期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您签收保险合同次日起15日内是犹豫期(投资连结保险、一年期及一年期内的短期险根据条款确定),如您申请解约,利安人寿将按合同条款约定全额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犹豫期后,如您申请解约,利安人寿将按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退保金,详见保险条款。
答: 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答: 银行转账方便快捷,建议您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借记卡/储蓄卡授权我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续期保费,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银行转账授权及注意银行限额。如果您想选择其他交费方式,可与您的服务人员联系。
答: 保险公司的分红产品除了享受分红,还可以得到保险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险保障利益。保单的红利是保险公司将其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部分。如实际投保人群的死亡率比假设的低,或者实际投资收益高于假设的收益,这些差异都是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来源。
答: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如果您退保(即解除保险合同)的,我们将按照合同约定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根据合同约定,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现金价值并非等于您已交纳的保险费,您若在合同犹豫期后退保的,我们是按照您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各项费用后的余额加上一定的利息(即为现金价值)退还给您,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因为保险合同生效而为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保障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管理费用等支出,所以您退保领取的现金价值是可能低于您交纳的保险费的。
答: 在您的保单的保险期限内,如果您的联系地址发生变动,您可以尽快通过关注我们公司官方微信(lianlife956009)或至各分支机构客户服务中心柜面进行地址变更操作。
答: 一般情形下,自您提出保险申请后,保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我们将开始为您承担合同约定的风险保障。保险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履行了交费的义务,相应的也获得了我们提供的风险保障,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您平平安安的同时,我们始终肩负着承担您可能发生的风险、随时为您提供风险保障的义务。
答: 如果您更换了存折,需要重新办理转账授权手续(即账号变更),账号变更成功后,我们会通过您的新账号进行转账扣款。如果您在本公司投保多个保单,均使用此账号进行转账交费,则需要对这些保单全部进行账号变更。另外,还需提醒您,如您的保单已接近交费宽限期末,请尽快通过关注我们公司官方微信(lianlife956009)或至各分支机构客户服务中心柜面进行变更操作,以避免错过本公司的扣款时间,造成保单停效。
答: 如果您是个人寿险保单的投保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保单的保险期限内,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有权将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被保险人本人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及与被保险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和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其他人), 由新投保人继续履行缴纳续期保费或其他相关义务,并同时拥有保单投保人的一切权利。
答: 责任免除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大家首先要有一个概念,保险并非有险必保,也并非有保必赔。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查阅保险条款中内容,明确自己所购买的险种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尤其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一般在这些条款中规定了保险公司责任免除的内容。只有弄懂了"免责条款"中的内容,才会知道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保险责任。
答: "如实告知"是指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一切有关保险的事项,如保险标的的状况、保险利益的大小、危险程度以及一切关系到保险人能否承保以及以何种保险费率投保等情况,不得隐瞒、欺诈保险人。
在购买保险时,投保人如果不如实告知以往病史,不仅得不到保险保障,甚至连保费都有可能拿不回来。所以在投保的时候,针对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代理人的询问,要做到"有问必答"。特别是对于比较重大事项,健康状况、病患史、年龄、职业等因子,一定要如实告知。
答: 报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客户出险后及时报案既是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也是保险合同的要求。 出险后及时报案有助于客户获得保险公司更加快速高效、主动周到的理赔服务。如利安客户通过拨打956009报案后,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内对出险客户或其家人就后续理赔申请事宜作出细致务实的提醒。与此同时,及时报案的客户还能尽早得到来自公司的专业理赔指导,由理赔人员协助准备各种理赔申请资料等。
答: 我公司接受您或您的代理人(保单的业务员)或委托人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电话报案:您可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6009进行报案。
微信报案:您可关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利安人寿",点击"微服务"进入"自助服务",在”理赔服务"模块进行"在线报案"。
官网报案:您可登录我公司官网(www.lianlife.com)在首页直通车在线报案处进行报案。
上门报案:您及您的代理人(委托人)可以到我公司各网点的客户服务柜面办理理赔报案。
答: 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是指在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合同生效之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时期。在等待期内,即使被保险人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设置等待期,不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增加一个拒绝理赔的理由,也不是我们通常说的"霸王条款"。恰恰相反,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有效防范"带病投保"的现象。有少数客户在自己身体健康时不愿意购买保险,当身体出现问题时,马上主动向保险公司投保,并刻意隐瞒病史。如果保险公司理赔了,就损害了其他诚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 在保险合同条款中通常会写明投保人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缴付保费、缴费的最后时限等。投保人应当牢记这些要点,以便按照约定及时缴费,防止保单中止或者失效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和损失。根据合同规定,如果客户在保单中止或失效期间出险,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答: 所谓补偿原则,即本公司在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时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取得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对于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上述补偿或赔偿后,对于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此金额与被保险人已获报销的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实际医疗费用。
答: 为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及节省您的时间,我公司倡导"零现金"理赔,当我公司做好理赔决定后,会通过银行转账及时将理赔金划到受益人账户中,并通过短信通知您,您只要去银行查收即可。需要提醒的是,在理赔申请时,您须提交转账银行的账户复印件及准确的账户信息。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答: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银支付〔2017〕20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银发〔2017〕281号)规定“2018年6月30日起,明确代收服务机构应当要求收款人事先与付款人签订收款协议,并在代收交易处理中验证协议关系,取得付款人的直接授权”